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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委會委員會通過有條件有薪家庭照顧假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廿九日台北報導】勞委會委員會29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,未來因天然災害造成停課不停工時,勞工為照顧12歲以下孩童可享有薪家庭照顧假,該修正案會盡快送行政院審查、再送立法院審議,期盼明年能實施。
根據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,若勞工有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可以請「家庭照顧假」,一年以7天為限,並依事假規定辦理,由於現行勞工請假...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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