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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領外勞與雇主單方終止聘雇關係 協調會議明確表示 免寄發存證信函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四日台北報導】針對藍領外勞與雇主單方終止聘雇關係,外勞團體一直訴求外勞需先以「存證信函」送達雇主,外勞才得以依法轉換雇主,造成外勞極大的困擾,對此,勞委會同意外勞在出席由地方政府召開的協調會議,有明確表示要與雇主終止聘雇關係,且雇主或其委託人當場知曉,即可作為意思表示,就不需寄發「存證信函」。
現行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,已明訂廢止雇...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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