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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期滿未辦展延或離境 重罰雇主75萬元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十三日台北報導】勞委會近來發現有外勞於在台工作期滿後,因為雇主疏於注意未辦理展延聘僱許可,仍使外勞繼續從事工作,雇主最重將處新台幣75萬元罰鍰,若是雇主委任仲介辦理,仲介疏失未辦理則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。
勞委會指出,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,雇主應於所聘僱之外國人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,為其辦理手續並使其出國,否則雇主涉嫌聘僱許可失效之外國人,依就服法第5...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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