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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介國人赴海外工作 也應申請許可
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一日台北報導】就業服務機構請注意!仲介本國人至海外地區工作,並有收取費用情事,仍須向勞委會申請許可,否則將處以30萬元以上,150萬元以下罰鍰。
近來有業者詢問,留學顧問機構仲介本國人至海外短期遊學打工,是否須依「私立就業服務機構」許可及管理辦法申請許可?勞委會表示,無論仲介外國人、港澳地區居民、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,以及仲介本國人至海外工作,均屬私立就服機構業務範...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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